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 号)、《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管理办法》(2019年7月5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商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院、导师以及研究生的质量意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论文抽检对象
已经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抽检层次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之后,中南大学、湖南省、国家三个层次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检。
三、学位论文抽检结果
各层次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为:合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不合格学位论文”。
四、处理办法
各层次抽检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不合格学位论文”的论文作者,学院将以正式公函形式告知学位论文作者所在单位。
五、其他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