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干部、党员的学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2013-2017年)》以及《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规定》(中大党组字[2011]3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将填报2013年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学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处级干部(含按相应级别管理或保留级别的在岗干部)填写《2013年处级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填报表》(见附件2),按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实践学分的要求,对照2013年处级干部教育培训活动学分计分标准(见附件1),个人如实填报。由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定学分、党校核实学分。
2.科级干部(含按相应级别管理的在岗干部)填写《2013年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填报表》(见附件3),参照2013年干部、党员教育培训活动计学分标准(见附件1)填报要求,个人如实填报。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及直附属单位由党支部负责人)核实学分。
3.党员(处、科级干部除外)填写《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学分填报表》(见附件4),个人如实填报。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审定学分,报送二级党组织备案。
二、学分考核
1.处级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由组织部(党校)负责考核、存档,并在校园网上公布个人年度学分数。
2.科级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学分由二级党组织(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各党支部)负责审核,留存二级党
组织备案。
三、填报时间
1.个人填报的有效学分时间段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填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15日止。请各支部书记于4月16日将本支部党员学分填报表收齐交往党委办公室112(或发往dwbgs112@163.com)。
今年学校将启动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的换届工作,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及时填报学分,认真做好处级干部学分审定以及科级干部与党员学分考核工作。
附件1:2013年干部、党员教育培训活动学分计分标准.xls
附件2:2013年处级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填报表.doc
附件3:2013年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填报表.doc
附件4: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学分填报表.doc
附件5:2013年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统计表.doc
附件6: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学分考核统计表.doc
商学院党委
2014年4月8日
(责任编辑: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