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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不合格学位论文”的论文作者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10-25    点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 号)、《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管理办法》(201975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商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院、导师以及研究生的质量意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论文抽检对象

已经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抽检层次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之后,中南大学、湖南省、国家三个层次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检。

三、学位论文抽检结果

各层次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为:合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不合格学位论文”。

四、处理办法

各层次抽检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不合格学位论文”的论文作者,学院将以正式公函形式告知学位论文作者所在单位。

五、其他

本办法自201910月开始执行。

 

中南大学商学院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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