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1日,长株潭“两型社会”标准体系出台,8项建设试行标准涉及“两型”产业、企业、园区、县、镇、农村六大类。2010年8月17日,人民日报头版对湖南地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进行了报道,对“两型”建设标准体系出台的先行性和首创性给予了肯定。“两型”建设标准体系特色鲜明、依据充分、内容翔实,不仅具有很高的指导价值,也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两型”社会建设直接提供了技术、管理支撑及保证,同时,通过标准化的引领和协调,“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更加明确,各行各业按照标准的引导,能更快速有效地助推“两型”社会建设。
“两型”建设标准体系共包括了《“两型”产业分类标准》、《产业“两型”化发展水平评价标准》、《“两型”技术与产品认定标准》、《“两型”企业建设标准》、《“两型”园区建设标准》、《“两型”县建设标准》、《“两型”镇建设标准》和《“两型”农村建设标准》八项,标准具体到了有关技术指标、管理条款等细节层面。“两型”建设标准体系是由省“两型”办改革处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两型社会”研究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共同组成的专项课题组,通过深入长株潭“3+5”城市群有关工矿企业、各类园区、基层农村单位,拜访有关政府部门,充分展开调研并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统计局、省经委等省直属部门密切合作,对构建“两型”社会建设有关指标体系深入开展研究后出台的。
据长株潭“两型办”副主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院长陈晓红介绍,“两型”建设标准体系既结合了湖南的现状,又带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如在产业标准上,参考了日本京都等城市群标准;在环保标准上,参考了德国鲁尔工业区、日本北九州等标准,这些标准为加快推进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操作指南。
在此次“两型”建设标准体系制定过程中,作为“两型”社会课题研究组之一的中南大学商学院“两型”标准研究课题组,在陈晓红院长的指导下充当主力军,深入调研,搜集数据,为“两型”标准制定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