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ome
首页
学院新闻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MPAcc大讲堂第16期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2023-11-20 浏览次数:

2023年11月16日下午15:00—17:30,由中南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专硕办公室、会计与财务系和会计研究中心联合打造的“MPAcc大讲堂”系列学术活动第16期在中南大学江湾楼天佑厅举行。本次会议邀请了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陈朝琳副教授。会计与财务系主任修宗峰副教授、会计与财务系金友良教授、杨国忠副教授、张颖博士、李祎博士、李孟哲博士等出席了此次学术活动,商学院各年级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修宗峰副教授对陈朝琳副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陈朝琳副教授的研究领域及学术成果。陈朝琳副教授以“《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之解读”为主题开始了本次讲座。

陈朝琳副教授首先简单介绍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出台的具体背景。近年来,数字经济在全球快速发展,中美两国在数字经济中占据领先地位。以市场监管、数据市场配套服务商、数据产品提供方、数据技术与应用服务商、数据流通与交易市场、数据产品使用方为主体的数字经济生态系统不断发展完善。当下,企业面临着数字化转型的挑战和机遇。国家需出台具体的规定来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

陈朝琳副教授接着对财会[2023]11号《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应用进行了详细解读。《暂行规定》由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采用未来适用法。数据资源按照是否符合资产定义与资产确认条件及企业管理数据资源的业务模式可分为数据资源无形资产、数据资源存货和其他数据资源。对这三类数据资源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列示及披露方面的规定,陈朝琳副教授与在场师生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不同应用场景下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交流互动。

陈朝琳副教授详细阐述了《暂行规定》的实施要点难点。实施要点包括数据资产的确认、计量、披露及价值评估和定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不同组织发布的各项文件对数据、数据资产、数据资源等作出了相关定义及规定。《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的主要评估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数据资产采用“分层管理、重点突破、全面评估”的方式,对不同的数据资产应采用其适合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在实施难点方面,他认为目前还存在缺乏对数据资产内涵的描述、确权复杂、可辨认性弱、价值易变性、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在实施建议方面,陈朝琳副教授从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和应对规定,并结合企业调研结果,预测数据资源无形资产将成为入表的主角,但短期内不会大规模增加入表资产。在未来研究方向上,他认为纯理论和应用型理论、行业应用、场景应用等方面有待进行大量创新性研究。

讲座期间,在场师生纷纷就讲座内容与陈朝琳副教授进行交流互动。最后,修宗峰副教授简要总结了讲座内容,对陈朝琳副教授的精彩分享表示了再次感谢。本次“MPAcc大讲堂”第16期圆满结束。(文:肖东泰 图:肖东泰 责编:张天慧 审核:易经章、修宗峰 审核发布: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