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方案(试行)
本方案按照学生手册奖学金评定方法,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核算公式:学生综合素质分=学年考试加权成绩+加分项-减分项
分类
| 因素
| 分值
| 备注
| 加
分
项
| 校、院主要干部
| 0-2.5分
| 详见附表1
| 各社团主要干部和其他干部
| 0-2.0分
| 学校各类社团协会,会长按照院学生会副部长待遇,其他不加分
| 有见义勇为、抢救公共财物、拾金不昧等突出行为
| 0-2.0分
|
| 省级、校级、院级文明宿舍成员
| 1.5分(省级);0.8分(校级);0.5分(院级)
| 集体项目个人减半加分
| 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
| 0.5-2分/篇
| 参照学生手册
| 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各类竞赛
| 0.2-3分
| 参照学生手册
| 参加校、院级讲座
| 大一大二学年0.1分/次,大三学年0.2分/次,不超过0.5分
| 年级组统计为准
| 早操
| 0-2分
| 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折合2分以内
| 其他方面
| 酌情加分
| 经学工部、校团委及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审定
| 减
分
项
| 上课缺勤,在学院网站通报两次及两次以上
| 0.2分/次
| 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
| 受校、学院(年级)通报批评
| 2分/次
| 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
| 学生干部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本班或者本寝室的异常情况(如本班同学夜不归宿、擅自在外租房、擅自离校、心理异常、集体违纪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 0-2分/次
| 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
| 未经请假夜不归宿、擅自在外租房、擅自离校
| 1分/次
| 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
| 其他方面
|
| 参照学生手册
|
注:同类加分和减分按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加分项和减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附表1:商学院学生干部加分细则
| 干部类别
| 分值
| 院级
| 学生会主席
| 0-2.5
| 学生会副主席、年级组长、党支部书记
| 0-2.3
| 学生会部长、年级组成员、党支部成员、班长、团支书
| 0-2.0
| 学生会副部长、心理委员
| 0-1.5
| 学生会干事、其他班委
| 0-1.0
| 寝室长
| 0-0.5
| 校级
| 学生会主席
| 0-2.5
| 学生会副主席
| 0-2.3
| 学生会主任、学生会部长
| 0-2.0
| 学生会副主任、学生会副部长
| 0-1.5
| 学生会干事
|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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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03-20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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