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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升华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时间:2014年06月24日 17:21来源:商学院团委 点击: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奋学习、锐意创新,促进校园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发现和培养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创新人才,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并为全国及全省“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作品选拔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升华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由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2.设立竞赛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竞赛作品的预审和终审评定。

3.各单位要成立由主管院领导牵头,由各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协调小组,负责本学院(年级)的组织参赛工作。

二、参赛资格和竞赛形式

1.在校的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三、参赛及评奖办法

由各学院(年级)组织本单位学生参赛,并聘请专家进行初评。学校评审委员会在上报的参赛作品中分类别评出若干名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进行奖励。

竞赛以学院(年级)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由组委会根据团体总分及各单位的参赛组织情况评定若干名优秀组织奖。

四、竞赛时间安排

1.2014年6月—9月,各学院(年级)在本单位内广泛发动、结合暑假社会实践等相关工作,精心组织、悉心指导,同时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对优秀作品进行资助,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报送学校的作品,按要求指导填写作品申报书,申报书可在升华网上下载。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两类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4年9月底报竞赛组委会。

2.2014年10月,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按类别分组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并在此基础上选出各类别优秀作品,由学校进行指导完善,完善修改后统一报送湖南省“挑战杯”竞赛组委会参加评比。

3.2014年11月,对在竞赛中获奖的优秀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对竞赛情况进行总结和表彰。

4.其他参赛事宜请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咨询。

联 系 人:曹裕、何运生

联系电话:0731—88879469,88876361

附件1

附件2

(责任编辑:商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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