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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商学院社会实践管理规范和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04-02    点击:


社会实践对于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我院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2012 1 号)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学国家教委教学﹝19927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队伍组织

1.商学院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公布社会实践活动的招募信息,并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选拔和组建参与队伍。设立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活动指导方针、审核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等。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个人必须告知家长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详细行程安排,并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


二、活动准备

1. 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召集全体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各社会实践团队就行程安排及安全问题进行认真商讨,细致安排活动进程。

2. 学院在团队实践外出前了解每位同学社会实践意向,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承诺书,汇总后报校团委备案。

3. 社会实践团队成员须主动与家长说明本人的实践地点和时间,填写家长知情书,签名后交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备案。

4. 社会实践团队应当由教师带队或者由组织单位指定实践团队负责人带队。


三、队伍管理

1. 同一社会实践团队的所有成员原则上应统一出发与返回。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任何成员不得擅自离队,必须听从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的安排;若有成员需要提前离队,必须征得带队教师及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的同意。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应登记好提前离队人员的名单及去向,并做好队员安全到达及跟踪工作

2.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应保持信息通畅,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手机应当24小时保持畅通。

3.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所有团队禁止进行以下活动:

(一)严格禁止在室外(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

(二)严格禁止在不具备安全保障的区域进行实践活动;

(三)严格禁止搭乘摩托、拖拉机、电动车等没有客运资格的交通工具,必须乘坐有营运执照的交通工具,

(四)严格禁止实践队员单独活动,注意防止社会治安隐患对社会实践团队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突发事件处理

1.各社会实践团队应根据自己的活动主题及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与应急计划,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物品准备工作,如水、药品及通讯设备(如手机)等。在外出实践活动中,若出现突发事件,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或带队老师应立即与相应公共应急机构联系,随后马上向学院、学校报告。若出现重大自然灾害,如高温、台风等情况,各学院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指导在外实践团队进行紧急避险工作,带队教师或者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同实践接收单位、当地政府联系,取得他们的帮助,指导实践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撤离危险区域,必要时停止一切实践活动。视具体情况请求110、120、119等其它公共应急机构救助。实践队员接到通知后应听从指挥,统一行动。


五、附则

1.本办法有共青团中南大学商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更新和完善。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共青团中南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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