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3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相关要求,参照《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各奖励金评选办法及班级贫困认定情况,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等级评分以及集体评审,拟推荐以下同学至学校参评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具体名单见附件。
注:此次等级评分参考《中南大学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中商办字[2022]01号》、《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本年度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创新奖学金等奖项已经使用过的成果,本次评选不再计分。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下午5:00至10月23日下午5:00。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年级辅导员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