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8〕23 号文件精神,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要求参评者达到《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第三章第六条的基本条件。其中申请一等奖学金的,学术成果须达到《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第三章第七条的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第一条 总体原则
(1) 新生第一年的奖学金等级按《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 其他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学术论文和学业成绩两部分,其中学术论文按分值计算(详见第二条),学业成绩按研究生课程的平均绩点(GPA,由研究生教务系统自动生成)计算。
(3) 奖学金优先分配给有学术论文(包括发表、录用或投稿,详见第二条)的研究生,按学术论文计分标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指标确定奖学金等级。没有学术论文的,按研究生课程的平均绩点由高到低排序,按指标确定奖学金等级。
第二条 学术论文算分细则
学术论文分值统计办法以《中南大学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见中商办字[2017]02 号文件)为依据。学业奖学金学术论文认定周期为上一年9 月1 日至当年8 月31 日。
期刊级别(英文) |
发表、录用论文分值 |
投稿且有非拒稿返修意见论文分值 |
A+ |
20 |
4 |
A |
15 |
3 |
A‐ |
10 |
2 |
B+ |
4 |
0.8 |
B |
1 |
0.02 |
B‐ |
0.5 |
|
C+ |
0.05 |
|
C |
0.02 |
|
期刊级别(中文) |
|
A+ |
3
|
0.6 |
A |
0.3 |
0.06 |
A‐ |
0.1 |
0.02 |
CSSCI |
0.05
|
|
本表只统计以中南大学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发表录用论文需要见刊或公开在线(英文期刊有DOI 号)或有录用通知;投稿且有非拒稿返修意见的论文,需导师签字并提供投稿系统账号密码以便核实。商学院确定的6 种开源期刊论文不计分。
第三条 其他规定
(1)申请材料不能重复使用。申报人中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研究生阶段评奖资格。
(2)候选名单公示后,不允许再提交计分成果。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院评审委员会。
中南大学商学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