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设备(软件)验收、建账业务工作流程,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及“跑腿”工作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新增“设备软件验收入账”业务模块,实行验收、建账业务一体化办理。现将业务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方式
1.合同总金额 10 万元以下的设备(软件)验收、建账业务,由二级单位组织验收后,通过资产综合管理系统“资产入账”模块,按照原来的资产登记流程办理。
2.合同总金额 10 万元及以上的设备(软件)验收、建账业务实行一体化办理,即用户老师通过资产综合管理系统“设备软件验收入账”模块,填写验收信息并提请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按规定要求完成验收,并经二级单位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线审核通过后,设备(软件)直接建账入库。用户老师不需要再进行资产登记。
3.设备(软件)验收建账入库后,用户老师按已实行的建账、报账一体化业务流程(详见校内通知 “ 关于调整设备(软件)固定资产建账流程的通知”<2021 年 3 月 23 日发布>),凭签字和签章齐全的验收报告、入账单等凭据前往计财处报账。
二、业务流程及操作指引
1.设备(软件)验收建账一体化业务办理流程和资产综合管理系统“设备软件验收入账”模块操作指引见附件。
2.业务咨询:赵老师,联系电话:8883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