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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中南大学商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26

    总则

    第一条.针对学院实验室可能发生的事故,为了规范安全与环保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商学院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或事件。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事故,按以下类别认定:

    1.实验室燃烧、爆炸事故: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实验室燃烧、爆炸事故;

    2.机械事故:指因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3.触电事故:指各种原因导致触电且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4.其他事故:除以上事故以外的其他有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

    第四条.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是工作的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对学院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事故,各相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各施其职。

    5.妥善处理,四不放过。对已发生的安全与环保事故要在坚持“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认真整改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不处理责任人不放过”的基础上妥善处理。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组织体系

    1.中南大学商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有关部门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救援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第六条.职责分工

    如发生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学院立即成立应急处理临时指挥部:

    指挥部总指挥:中南大学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总指挥:中南大学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事务协调责任部门:学院办公室

    技术保障责任部门:设备管理办公室

    安全环保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第七条,安全环保事故预防与预警

    1.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

    2.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综合性检查和自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限期整改。

    3.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安全环保事故响应及报告

    1.事故发生部门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报本部门分管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

    2.对重大及较大安全环保事故,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实验室安全与环保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条,应急联系电话

    保卫处值班电话:88876110

    设备管理办公室:88877433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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