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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南大学商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复试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0    点击:

1、经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10--516日。

2、拟录取考生“调档函”通过快递寄发给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若有更改,须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3、 拟录取的定向考生516号前向学院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4、 定向协议书签订及脱产攻读证明递交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博士生考生到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填写完成相关信息;

2)到学校研招办签订“定向协议书”,完成后交由考生带回其定向单位签署;

3)考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在“定向协议书”上进行签署盖章。

4)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考生自留1份、定向单位留存1份,余下2份由拟录考生在530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同时递交考生单位同意“脱产攻读博士生”证明。

5、对复试结果有异议需要投诉的考生,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

投诉受理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77742

6、本公示名单没有确定获取学业奖学金,待收齐下列材料后再确定获取学业奖学金人员名单。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1)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基本资格是非定向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不能有任何的兼职行为)及少干计划新生。

265号之前将考生档案调至中南大学商学院

3)拟录取的在职人员516号前向学院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辞职证明;

4)拟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考生516号前向学院提交“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s://bs.csu.edu.cn/info/1153/3752.htm)

75111100之前将“中南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承诺及招生导师知悉书”(见附件一)提交给中南大学商学院研管中心(江湾楼224办公室),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82023年中南大学商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复试结果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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