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选拔、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培养过程监管、学生学年考核等工作。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龚艳萍、任胜钢
副组长:刘咏梅、李大元
组 员:陈迎明、王宗润、关健、危平、毕文杰、游达明
秘 书:刘智勇
二、“拔尖创新计划”选拔条件:
1、满足《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拔尖创新计划”选拔条件。
2、学科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
三、选拔名额
1. 所有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学生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但每位导师每届限招1名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并计入导师博士生招生规定的限额总数;
2.入选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者,不占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
3、2019级学生专业成绩排名3%-8%名额:2人。
4、2020级学生专业成绩排名3%-8%名额:3人。
5、根据新修订的《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学院可自主遴选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拔尖创新计划培养,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放宽至前15%。2019级学生专业成绩排名前15%名额:2人,2020级学生专业成绩排名前15%名额:2人。
自主选拔的学生,导师支付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直博生的助学金总额与学校规定的一致,同时在学院公示名单前,导师需一次性将助学金转到校财专用账户并到校财办理相关手续(与科研经费博士办理手续相同,以校财办理凭证为准)。
四、报名程序及成绩计算等
1、报名时间截止点:2022年9月6日(星期二)中午12点。
2、成绩计算:入学以来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8%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 分计算)。通过英语六级(≧425 分)或雅思成绩达到 6.5 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自主选拔条件: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 15%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 成绩均按 60 分计算),通过英语六级(≧425 分)或雅思成绩达到 6.5 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3、“申请表”投送地点
在报名时间截止点之前,将经教管中心审核签字的纸质版“中南大学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送到管理楼402办公室;将电子版“申请表”、“中南大学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不用交)”发送至csusxybs@126.com(邮件主题:姓名+2022拔尖创新计划申请)。
五、“拔尖创新计划”的选拔程序
1、执行《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选拔程序。
2、领导小组根据学科情况分配计划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第一类“拔尖创新计划”名额: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每个学科原则上不多于1个计划名额;
第二类“拔尖创新计划”名额:每个学科原则上1个计划名额;
学院自主选拔“拔尖创新计划”名额:2019级学生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每个学科中原则上不多于1个计划名额;2020级学生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每个学科中原则上不多于1个计划名额。
3、面试时间:2022年9月14日上午10:00,地点待定。
4、根据报名及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六、 资助政策
1、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 入选计划起,按 20000 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 段前 2 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 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 30000 元/年标准发 放;在博士生阶段后 3 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校长拔尖奖 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二级培养单位自主遴选的学生,由导师从科研经费资助。
2、拔尖创新计划入选者在博士生阶段,优先获得 赴国(境)外学习资助,最长可资助 2 年;优先获得研究生自 主探索创新项目资助;优先获得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3、因未选择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或退出拔尖创新 计划学习的学生,需退还学校(含导师)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 助学金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中南大学商学院
2022年6月23日
附具体分配名额:
表1.第一类拔尖创新计划专业成绩排名3%-8%名额分配表
二级单位 |
名 额(人) |
二级单位 |
名 额(人) |
机电工程学院(含轻合金研究院、航空航天技术研究院)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3 |
自动化学院 |
3 |
粉末冶金研究院 |
3 |
湘雅口腔医学院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基础医学院 |
1 |
计算机学院 |
3 |
湘雅医学院 |
4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4 |
湘雅公共卫生学院 |
1 |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湘雅护理学院 |
1 |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
4 |
湘雅药学院 |
1 |
冶金与环境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2 |
商学院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3 |
法学院 |
1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1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表2.第二类拔尖创新计划专业成绩排名3%-8%名额分配表
二级单位 |
名 额(人) |
二级单位 |
名 额(人) |
机电工程学院(含轻合金研究院、航空航天技术研究院)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4 |
自动化学院 |
5 |
粉末冶金研究院 |
5 |
湘雅口腔医学院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7 |
基础医学院 |
2 |
计算机学院 |
4 |
湘雅医学院 |
12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5 |
湘雅公共卫生学院 |
1 |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
6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湘雅护理学院 |
3 |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
5 |
湘雅药学院 |
1 |
冶金与环境学院 |
6 |
外国语学院 |
1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2 |
商学院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4 |
法学院 |
1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1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表3. 二级培养单位自主选拔名额分配表(两类分配名额相同)
二级单位 |
名 额(人) |
二级单位 |
名 额(人) |
机电工程学院(含轻合金研究院、航空航天技术研究院)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4 |
自动化学院 |
4 |
粉末冶金研究院 |
4 |
湘雅口腔医学院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6 |
基础医学院 |
2 |
计算机学院 |
4 |
湘雅医学院 |
12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4 |
湘雅公共卫生学院 |
2 |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
6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湘雅护理学院 |
2 |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
4 |
湘雅药学院 |
2 |
冶金与环境学院 |
6 |
外国语学院 |
2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2 |
商学院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4 |
法学院 |
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