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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有关研究生学分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6    点击:

 

各二级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4]22号)和《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中大研究生院字[2017]6号)》以及新修订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文件规定,对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有关研究生学分要求如下。

1.2017级直博生、2018级博士生、2019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未完成课程、资格考试和论文开题学分,不能参评奖学金。

2.2019级硕士生未完成课程、论文开题学分,不能参评奖学金。

请二级单位本学期按期组织完成研究生论文开题和博士生资格考试,同时核查研究生学分完成情况,并及时将有关课程和培养环节学分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免影响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奖学金评定将于2021年9月份组织申请和评定)。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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