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中大教字﹝2018﹞5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经济管理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王宗润
副组长:毕文杰 陈迎明
成 员:各专业教学系主任、教管中心主任、学工办主任、2025级辅导员
秘 书:黄玖祎
二、专业分流相关数据
大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上限上浮比 |
备注 |
所属学院 |
经济管理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
商学院 |
金融学 |
5% |
|
工商管理 |
5% |
|
会计学 |
5% |
|
分流前公示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根据大类在读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的差值,按比例计算得出各专业上限人数,专业上限人数减去按专业录取人数即为专业分流上限人数),大类在读人数不含留级生和国(境)外学生。当某专业分流人数不足1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实行专业整体分流。
三、专业分流细则
1. 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确认专业。
2. 按照“自由申请”的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学科兴趣申请志愿,并对填报专业明确排序。文、理科学生志愿均必须填满经济管理类的4个大类专业。未按要求填写专业的学生服从工作小组的安排与调剂。
3. 按照“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实行专业分流。即以参与分流学生的第一学期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及成绩排序确认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人数上限数时,直接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上限数时,根据成绩排序录满到上限。第一轮未确认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学生都分流到具体专业。当出现同等志愿,成绩排序并列情况时,以高等数学B(一)成绩排序。
4. 学生如有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况,在同等志愿时,排序递减5名。
5. 专业分流预分配结果提交专业分流领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商学院网站网站公示,为期5天。
6. 确定专业分配名单,并分配具体专业班级。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经济管理类专业分流工作从大一第二个学期四月份开始(具体时间以本科生院的通知为准),流程如下: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经济管理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商学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