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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MBA大讲堂第十五期——张自国: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

时间:2019年07月10日 08:59来源: 点击:

在当前日趋复杂的社会经济形势下,为进一步提高MBA学员法律防范意识和个人保护意识,建立系统的刑事风险管理体系,更好地保障企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7月6日下午2:00—4:00,湖南道宽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纪委书记,湖南省律师协会惩戒委主任,长沙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张自国先生应邀来我院进行学术讲座。张自国主任以“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为题为大家分享了一份企业刑事法律大餐。讲座由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行长助理王正平先生主持,MBA中心康静老师与各年级MBA学员共同聆听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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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国 主任                      王正平 行长助理

张自国主任从业多年,在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本次讲座,张主任从企业家刑事犯罪的现状以及成因、涉及企业家的十大罪名和十大刑事风险以及现阶段国家对企业家的政策保护和扫黑背景下企业家注意事项等五个主要方面进行阐述,并用事实案例来提示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预防法律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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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国主任首先向大家强调了企业家犯罪的危害性,他认为在市场经济体中,企业家是最具有活力与创新性的市场要素。由此,企业家犯罪不仅仅意味着其个人所累积的企业家技能反向作用的发挥,还预示着对社会和经济体健康运行的深度危害。之后,张主任从剖析身边的企业家案件入手,分析了企业家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对企业家犯罪的原因进行了解读。他认为企业家刑事犯罪主要有四个成因:一是立法导向,刑法“重公轻私” 决定了企业家刑事风险的基本格局,刑法对歧视性政策与资源垄断的强力保护,是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高发的重要原因。二是刑事司法现实,扩张性介入决定了企业家犯罪规模偏大且结构异常。三是内生性原因,风险防控意识严重不足与风险内控机制缺失,刑事风险意识十分淡漠与“重盈利轻风控”的运营模式相互作用。四是主要诱因,国有企业家体制性的“角色错误”与民营企业家对公权力的过分依赖。随后,张主任列举了企业家最容易触犯的十大高风险罪名和涉及企业家的十大刑事风险点,使在座学员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引起高度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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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铃乍响”之时,张主任适时地给同学们又打了一剂“强心针”,为大家详细分析了现阶段国家对企业家的政策保护,自2016年5月,人民日报头版的“权威人士”谈经济的文章,向市场喊话,“让企业家既有’恒产’又有’恒心’”、“不要盲目翻旧账、使创业者有安全感”开始;2016年11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正式公布;2017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强调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直至2018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针对企业家在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中的应对策略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结合国家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提醒同学们防范黑恶势力陷阱,警防陷入黑恶势力纠纷,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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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员提问环节。张主任针对同学们的问题,结合自己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多年执业的丰富经历,谈了他对于企业管理者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一些看法和见解,给了提问学员一些切实有效的建议,赢来了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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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结束后,王正平先生向张自国主任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并谈到正如张主任所言,企业家犯罪大多数是无意识的犯罪,他们很多都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为不精通法律而误入各种法律陷阱,希望通过这次张主任的讲座能够促进在座同学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同时也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学在商业战争中持久性地叱咤风云,不要跌倒在法律陷阱之中。感谢张主任给我们带来的精彩学术讲座,本次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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